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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次数:149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我院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188体育,188体育平台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我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台风、暴雨、洪水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

鉴于自然灾害事件涉及学生的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一旦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不论其是否达到规定的级别,均作为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响应。

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事件的内容,分别组建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指挥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参与。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对自然灾害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上表中的主管部门牵头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编制和完善专项的、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定期会晤机制和演练机制;依据工作职责,承办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预防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办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专项工作小组

为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特设立抢险救援组、应急物质保障组、生活保障组,这三个小组统一由总务处组建和领导。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和主要任务是:

1)抢险救援组:由总务处、保卫处、学生处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危害,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2)应急物资保障组:由总务处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等,确保及时到位。

   3)生活保障组:由总务处、学生处、各系部组成。负责做好遇险人员的安置和现场抢险人员、指挥部及其各工作小组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三、预防、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发布

自然灾害事件预警级别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气象部的预告或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为依据,对院内进行预警发布和防范。

预警信息通过院广播台、校园网络,公告栏,必要时还可通过手机短信、QQ或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发布。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特点,宣传告知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使用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等情况。

(二)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原则和报告方法依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事故报告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预警响应

当接到预警警报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确有必要时,学校可自主决定停课。

3、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1、接到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学院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优先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全力抢救学校财产,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同时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情况严重的,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态势时学院应立即向上级请求扩大应急。

扩大应急之后,学校要按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应急结束

由上级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上级的应急状态解除,经上级领导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应急行动终止。

由学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学院现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提出意见,经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发布

学院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五、恢复与重建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到恢复与重建上,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学习秩序,维护学院的稳定。

1、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正确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清除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到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