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院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督促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地做实。
二、防控措施及部门职责
1.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校领导靠前指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建立学院、教学单位、辅导员、班级、宿舍的五级工作机制,建立学校疫情防控报告微信群,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于每天10:00时前(时间随教育厅要求及时调整)将本单位(包含教职工、在校学生)疫情以信息形式报送至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疫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负责汇总全校疫情数据,报上级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落实上级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工委188体育,188体育平台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开学预案。以教育厅公布的开学通知为准,将开学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时发布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求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如延迟开学,教务处应充分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各类网络媒体的作用,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教育教学服务。(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3.全面摸排情况。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通知到过中、高风险重点疫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并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进行核酸检测。党政办公室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沟通联系。(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各教学单位)
4.控制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如需召开较多人数的会议和活动,需提前报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5.加强校园管控。疫情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卫处严格校园门卫管理,实行查证登记并测量体温。加强出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管理,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任何人员进入校园须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体温检测和出入校门登记。(责任部门:保卫处)
6.严格做好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密切关注疫情的防控形势,及时掌握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责任部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单位)
7.落实物资保障,总务处提前准备必要的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剂等物品,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单独设置观察隔离场所;校医务室做好防护用品、必备药品等专用物资储备工作。(责任部门: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8.加强教育引导。党政办公室、学生处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到科学防范。各单位积极引导师生通过主流官方媒体获取疫情防控动态,做到不恐慌、不传谣、不信谣;提醒师生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经常开窗通风,外出佩戴口罩,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如有发热、乏力、干咳者,督促其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学生处、图文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各单位)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开学前,总务处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大扫除、专业消毒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开学后,总务处落实对校内场所每日进行消毒及通风,对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楼凭学生证或工作证实名验证并测量体温,访客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责任部门:总务处;配合部门:学生处、团委、各教学单位)
10.加强师生“返校期”的管理,做到“不带病”返校。严禁学生(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前返校。指导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学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一定在家隔离两周以上,并第一时间去当地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目前尚在国境外的教职工和学生,暂不返校。境外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入境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且身体各项指标正常的方可返校。(责任部门: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配合部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1.加强对实习生的防控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加强实习生管理,实习指导老师密切保持与实习单位、实习生、实习生家长的沟通,确保学生实习安全。(责任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教学单位)
12.做好开学后疫情监测。开学后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相关工作。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对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校医务室诊治,对需送指定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或指定人员陪同前往。发现教职工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要及时报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校医务室及时送诊并做进一步确认。(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团委;配合部门: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3.做好教学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新学期应对疫情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工作,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的开学第一课的准备工作,要求任课教师提前做好云课堂课件,为线上教学做好充分的工作。对参加技能大赛集训的学生,指导各教学单位适时调整时间和训练方案。(责任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14.开展应急演练。返校前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疫情防控(包含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15.做好食堂供餐准备工作。落实《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科学制定实施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分区域、错峰用餐。(责任部门:总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三、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学生的处理流程
1.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学生,应由辅导员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联络人,及时通知其家长,由家长或指定人员陪同学生立刻前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各教学单位对疑似学生做好详细信息登记,报告学校新型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应做好疑似患者接触人员的筛查、隔离和医学观察,并做好知情同学的心理辅导。
3.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在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全面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总务处立即对发热学生活动区域重点消杀,落实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
5.党政办公室做好舆情关注。
6.教务处指导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被隔离人员的教学保障。
(二)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处理流程
1.立即报告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在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全面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确诊病例应在医院指导下就诊,辅导员应立即告知家长,由家长全程陪同治疗直至痊愈,医院出具康复诊断后,居家隔离14天方可复学。
3.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筛查、隔离和医学观察处理。
4.总务处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学生处加强在校学生的心理辅导,党政办公室做好舆情关注。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后续治疗处理工作。
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的其它措施,另行通知。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9日
附: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进出管理规定
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安徽省普通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更新版)》和《安徽省教育厅188体育,188体育平台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管理
1.校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
2.严格校门管控,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设置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点,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核验身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家长及外来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3.所有外卖不得进入校园。快递实行备案准入制,入校后在指定位置收发。
4.学院西门供小型车辆进入,东门在规定时间供教职工进出。其他人员、中大型车辆从北门通行。
5.学院在举行重大活动时,人员、车辆进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进校
1.教职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查看健康码和检测体温。
2.校外聘用教师依据教务处核定的名单,门卫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检测体温后方可进校。
三、学生进出校园
1.学生凭返校通知或入学通知进校,未经学校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准进校。学生进入校门一律进行核验身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
2.学生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学生确需出校的,由学生提出请假申请,明确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和返校时间,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出入校时,学生出示辅导猫,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请假离校原则上不得出省。具体审批权限为:学生请假1—3天,且不出省的,由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学生请假3—7天,且不出省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及学生处审批;学生请假出省或请假7天以上的,须经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国家法定节日(国庆、中秋、元旦)放假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学生离校返校要求另行通知。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四、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进校
1.由学校各主管部门审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包括物业、食堂、浴室、经营户、维保单位、施工单位等)进校人员名单。
2. 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名单交保卫处备案。门卫根据人员名单对第三方服务人员进行核验身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校。
五、外来人员进校
因公务需进校的外来人员,需提前一天与公务来访或对接部门预约,由对接部门至党政办公室备案。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未经备案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车辆管理
1.所有机动及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须低速行驶,并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2.物业、食堂、超市、施工单位等送货车辆按规定时间入校,卸完货物即刻离开。
3.车上所有人员入校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查看健康码和体温检测。
附表 :1.《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信息表》
2.《来访人员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