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及时有效地处置校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事件的内容,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组建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由主管院领导担任,副指挥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参与。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任务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对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上表中的主管部门牵头组成。日常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和完善专项的、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定期会晤机制和演练机制;依据工作职责,承办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办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专项工作小组
为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学院特设立保卫工作组、思政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发单位成立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主要任务是:
(1)保卫工作组:由保卫处为主组成。主要任务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负责安排落实双岗昼夜值班,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确保安全;充分利用公秘情报网络,密切掌握事态的发展,及时与主管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承担应急性特殊任务等。加强门卫验证制度,防止外来串联,并协助做好学生走出校门的劝阻工作。
(2)思政宣传组:由学生处、团委、党办、信息中心等组成。主要任务是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监控工作,严防非法电子邮件等网络信息的传播;确保校广播电台在特殊情况下正常播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劝阻、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3)后勤保障组:总务处为主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提供物质、车辆、医疗等保障。
(4)事发系成立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事发系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事发系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校领导小组指示,承担主要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正当的申诉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有效的方法。组长和成员承担与师生代表对话工作,并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三、预防、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信息
学院及有关部门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节庆、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报告
信息报送原则和信息报送方法依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事故报告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扩大应急,同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出。学校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组、学生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高校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启动工作预案事宜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成立现场应急工作机构。现场应急工作机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迅速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祥、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五、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加强快速维护学校稳定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党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维稳、综治部门领导、指导、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制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校内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事件平息后,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省、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