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提升,推进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实施,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决定对授课教师教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检查内容
任课教师教授课程有无纸质教案(一课程一教案);教案更新是否及时;教案内容是否齐全;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教案编写是否规范。
三、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学期所有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授的全部课程教案进行自查,教务处对教师教案进行抽查,若抽查发现无教案或教案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将扣发课时费用。
四、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即日起至11月8日
抽查时间:待定
五、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教案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教师教案的自查及评价工作。
2.各教学单位须在11月9日中午12点前将检查汇总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教师教案专项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