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教学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18日-19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第二阶段(1月20日-21日)各教学单位互查,互查安排见附表;第三阶段(1月22日)校教学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现场检查。
2.本次教学检查内容见附件,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学检查表内容,认真、扎实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和互查材料送交教务处。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信息技术学院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学院 | 商贸管理学院 |
商贸管理学院 | 健康养老学院 |
健康养老学院 | 轨道交通学院 |
轨道交通学院 | 城市建设学院 |
城市建设学院 | 财务金融学院 |
财务金融学院 | 公共教学部 |
公共教学部 | 思政教学部 |
思政教学部 | 中专部 |
中专部 | 信息技术学院 |
教务处
2021年1月18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