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优秀学生,学院开展了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及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生个人申请、教学点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产生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4人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25日—12月31日);产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11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25日—12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纪检监察室:0551—62520300
学生处:0551—62516560
(公示期已过,名单已删除)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5日